2.22.2007

失而復得

失而復得應該是一件好事
只是當你為了這個“失”,而失魂落魄,而東翻翻西找找最後發現其實待在你已經找過很多很多遍的地方的時候真的是......很圈叉。
上次的手錶這次的鑰匙──
還好這次我沒有宣傳出去呀呀呀呀(滅)

經過差點被無言所淹沒

啊,我要不行了。

找到的當下不是高興,是很生、氣。
房間翻遍了,所有的包包也摸遍了
原來鑰匙一直藏在我的大行李袋了
前前後後我也不知道拿著他到處跑幾次了
先說寒假回學校,再說過年去外婆家,還有幾次拿著他出去買東西──

原來......上次我回學校時,根本就是鑰匙在身上嘛!(大爆)
匆匆打電話求救
來來去去去去來來也不知道借了幾次鑰匙
想來就是一個大悲
當時已經有很認真的反省過了(主要是來自各方的......咳,嘲笑,我無地自容呀呀呀呀呀呀)

於是當我風塵僕僕到家時
房間也搜到一隻手以外的數字
中途還可憐兮兮的打電話聲淚俱下的去乞求原諒

(咳......萬一真的不見了可就好看了,不知道把鑰匙再拿去打一副會不會有罪,重點是:室友都離我好遠──欸,學校附近好像也沒有鎖匠的蹤影呀呀)

然後在我手上完整發亮的鑰匙......
唔,一閃一閃到很刺眼






以上。
好像都是我很會做的事。(滅)

1 則留言:

為響 提到...

果然應該相信經驗。

當東西遺失的時候千萬不要很努力的尋找
因為他只是很單純的不想被你找到
躲貓貓的遊戲不管怎樣是歷久不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