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參加的試讀。
這不是一本再探討連續殺人魔的書,也不是一本追求真相的偵查小說。
我想這是互相消長的,兇手,追緝,不到結局(人生終點)沒有辦法得知是否得到最後想要的結果──不論對兇手、警方、失蹤孩子的父母
這種寫法是隨發隨寫的,好處之一是你能跟著當下而一起身歷其境。
有些會以事後追述(事實上我看大多幾乎都是如此。)在寫下去那一霎那都是“後知”的;你會覺得兇手的自信無數膨脹,仿若一切都是規畫好,仔仔細細的精確過的結果。
而這是隨機挑選被害者。
金髮,男孩,每三年一輪。
每個男孩給艾弗雷都是不一樣的感受,很難說這樣的規律是說每三年他來一次獸性大發,就像是說每三年到達一個臨界點那樣,沒有辦法繼續維持他認為規律,那種他認為的可以緬懷上一個男孩的時間。
雖然,他號稱他是疼愛那些男孩。
可,那樣的疼愛,只是他將他認為的最美那一霎那給保留下來。
回推到他那認為無所不能的心理,一切在掌握下或許才是真正他想要追求的,金髮男孩是他所愛,而挑戰是如何將已發生過的是掩埋。
像是殺人可以被遺忘。
──蓄意的,非蓄意的。
人生是怎樣可以因為什麼事而改變方向呢?
如同他的個性,他的作品同樣也是只有表面的空洞
不論再怎麼掩飾,不斷的遷移不斷的流轉,每當他到另一個地方從零開始,這又說明了什麼呢?
從另外一種角度來看。
其實這樣即想即寫的方法也有點凌亂。
就好像該輪到他出場了,才寫出來。
時間錯亂顛倒,或者表達了艾弗雷的混亂思緒(即使他自以為沉穩)
雖然我想大概可以知道為什麼會以這樣的敘述方式:正在進行和漸漸成為模式。
每個孩子都是無可或缺無可替代,對每一個家庭對艾弗雷來說(可能只有對警方來說才是千篇一律吧)
即使同樣金髮男孩,年齡差不多相同。
可他們都有不同的個性有不同的回憶造就不同的行為模式。
而一手摧毀了他們未來的,就是艾弗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