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2007

The Minds of Billy Milligan




首先有個疑問,
為什麼他明明叫威廉‧密里根,可是大家都叫他比利呢
還是說他是比利‧密里根,但又是威廉?
翻來覆去我沒有找到答案,希望哪有找到的人或者是看得懂的也或者是懂美國文化的人跟我說唄

基本上其實有某種程度上的難讀
這畢竟不是小說
有某種認知是真實發生的在看時就會愈發的有某種艱難程度(試想看看為什麼大家最愛打上真實故事改編的原因唄)
這等於是去剖析一個人,從一個旁觀的人寫下這一個人,而那一個人對自己的了解可能也只有不到1/24
複雜,而且不甚了解


請稱呼我們為人,不是人格

他們對於自己雖然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但每個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成長背景
但,基本上你和我不都是如此嗎?
沒有人是完全了解自己的
比較起來,比利只是多了那每個都過於鮮明的個性

事實上,這也是在舟車勞頓下的讀本
有些累的看著
看了之後最明確的感覺是疲勞,對於“每人”、“眾”的疲勞感
很難說我是站在哪一個陣營的
總覺得跟幾天前那個XX之狼被放出來時造成的大肆討論有連在一起的感覺

雖然我認為每個人都有改過自新的質,畢竟人人都會犯錯
但那些重大犯罪因為改過太難,於是原諒的人也少(我是只真心的那種)
可,關於強暴,那是屬於生理上的衝動(我的意思是生理上的行為,也有可能是心理上的誘發)
除非意志真的到了無堅不摧、受過斯巴達訓練的話,有多少人是真的能自我控制的呢?
對於這點我一直是站在懷疑的立場上看待

就算犯罪只是其中的人
但有人能說,這不是他嗎?不是比利?
只是該如何去求責,這我就不懂了


回想很久之前的仙水
“第二眼美女”的教授(他的強項好像是某種數學程式,也有被拍成電影的,可是我忘了電影明跟教授名)
人格分裂到底算不算是精神疾病呢?
究竟該不該被“治療”?
這分界我們難以定義也無從定義起也不該是我們這些不了解的人可以多加揣測的



p.s.想起小時候常看的很多奇幻漫畫還是影片還是小說,很多也有提到兩人共用一個身體(可能有輪迴呀、魔法呀什麼原因造成的),如果以醫學的角度來說,這也算是人格分裂嗎?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在美语中,William = Bill = Billy.
所以,叫做威廉的人,都可以昵称作比利,明白了吗?
就像前任总统William Clinton(克林顿),人们平时提起他都会叫他Bill Clinton,略显亲切。

為響 提到...

咚,原來如此(恍然)

都已經過了很久的現在...我才知道答案(汗)